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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(fù)工復(fù)產(chǎn)之后,
行人、自行車、電動車,、三輪車、非機動車等
“小目標”交通隱患突出,。
為有效遏制城區(qū)交通亂象 ,,
招遠交警開展“小目標”違法整治行動。
行動中,招遠交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,,在城區(qū)重點路口,、路段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(jié)合的方式,對非機動車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,、逆向行駛,、路口越線停車、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,,做到不糾正違法行為不放行,,不消除安全隱患不放行,形成嚴查嚴管的高壓態(tài)勢,。
自4月13日至今,共處罰非機動車違法行為96起,,糾正教育非機動車駕駛?cè)?2人次,,通過整治有效地提高了非機動車駕駛?cè)说慕煌ò踩庾R和遵章守法自覺性,規(guī)范了道路交通秩序,,得到了廣大市民的充分肯定,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,、非機動車實行右側(cè)通行,。
第三十八條 車輛、行人應(yīng)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,;遇有交通警察現(xiàn)場指揮時,,應(yīng)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;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,,應(yīng)當在確保安全,、暢通的原則下通行。
第八十九條 行人,、乘車人,、非機動車駕駛?cè)诉`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關(guān)于道路通行規(guī)定的,,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,;非機動車駕駛?cè)司芙^接受罰款處罰的,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,。
招遠交警大隊將此項整治工作
作為一項長期任務(wù),,常抓不懈!
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,,
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,
嚴禁亂騎行、闖紅燈等交通違法,,
確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,,
共同維護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。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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