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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凈化網(wǎng)絡環(huán)境,營造清朗網(wǎng)絡空間,,招遠公安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(wǎng)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,聚焦造謠傳謠等網(wǎng)絡謠言亂象,始終保持對網(wǎng)絡謠言,、網(wǎng)絡暴力的嚴打高壓態(tài)勢,。
基本案情
2024年3月,潘某豐多次利用微信和手機短信發(fā)送“搞破鞋”“找死”等文字對孟某英進行侮辱,、恐嚇,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依法給予潘某豐行政處罰,。
相關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,、侮辱,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、侮辱,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、偷拍,、竊聽,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網(wǎng)警提醒
網(wǎng)絡并非法外之地,,切不可虛構(gòu),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、詆毀他人,。網(wǎng)絡空間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達渠道,,但暢所欲言并不代表為所欲為,應該做到理性,謹言慎行,、合理表達,,切不可虛構(gòu)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,、詆毀他人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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