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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,招遠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聚焦造謠傳謠等網絡謠言亂象,,持續(xù)加大打擊整治力度,,堅決維護清朗有序的網絡環(huán)境。
基本案情
2024年2月22日,,馮某葉懷疑靈山金礦在井下生產作業(yè)導致自家的住宅損壞,,要求賠償未果。為達到賠償目的,,造成影響,,馮某葉將住宅損壞的地方拍攝視頻進行發(fā)布,,謊稱靈山金礦損壞其房屋,而政府與金礦相互勾結,,不管老百姓死活,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決定給予馮某葉行政處罰,。
相關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,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,、侮辱,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,、偷拍,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,。
網警提醒
網絡暴力會給人帶來無端的困擾和傷害,,廣大網民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,規(guī)范自己的言行,,堅決抵制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,,切莫因為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行為觸碰法律紅線,公安機關對任何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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