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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招遠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聚焦造謠傳謠等網絡謠言亂象,,持續(xù)加大打擊整治力度,,堅決維護清朗有序的網絡環(huán)境。
基本案情
2024年4月26日22時許,,宋某建與同桌朋友張某鑫在時代魁星西施燒烤店內因敬酒問題發(fā)生口角,。4月27日,張某鑫通過微信發(fā)語音對宋某建進行辱罵,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,招遠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張某鑫行政處罰。
相關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,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,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,、侮辱,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,、偷拍,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,。
網警提醒
網絡暴力會給人帶來無端的困擾和傷害,,廣大網民一定要規(guī)范自己的言行,堅決抵制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,,切莫因為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行為觸碰法律紅線,,公安機關對任何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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